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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2016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及抽检工作情况通报
2017-06-08 | 作者: | 来源:

2017年4月7日,昆明市科技局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按《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昆明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开展“2016年度昆明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2月8日,市动管办发放《关于开展2016年度昆明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及抽检工作的通知》,于4月5日收集全部年检资料,共计19个单位,15个生产许可证,35个使用许可证,共计40个许可证参加2016年度年检。

二、年检工作情况

(一)年检方式

本次年检,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昆明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评审会议的工作方案》,采用“技术专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专家”方式,由5个实验动物专家和1个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专家组成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组,对40份许可证逐一进行年检,并参照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打分,打分结果由工作人员对6位专家打分表进行核算,分数分为三个阶段:90-100分,76-89分、60-75分,低于60分年检直接判为不合格。

(二)年检过程

2017年4月7日,专家年检会议在昆明市科技大楼5楼召开,年检会议共计5个实验动物专家和1个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专家参加,会期一天,6位专家根据评审表的评分事项,在审阅分析年检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本着对昆明市科技局和年检申报单位负责的态度,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本表中的评价内容做出自己的判断并打分。

三、年检结果

本次年检,6个许可证在90-100分之间,26个许可证在76-89之间,7个许可证在60-75之间,1个许可证在60分以下。根据年检结果,结合专家组意见,确定了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和昆明市艾尼莫实验动物养殖中心2家单位2个许可证进行2016年度的抽检工作,抽检工作于2017年4月19日组织专家现场查验两家单位具体情况。经查验,两家持证单位的现场设施符合《昆明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专家建议通过2016年度的年检。

四、本次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年检思路

本次年检,专家组认为,在实验动物质量、实验动物废弃物管理等工作上,整体水平比2015年度的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基本能做到规范动物来源及废弃物处理。但在部分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少部分单位许可证材料还存在赶时间、忙于应付年检的情况,特别是在常规的记录表格中,部分实验动物工作人员存在临时赶材料、临时补数据、部分数据缺失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专家组建议市动管办加强抽检力度,采取灵活的监督检查机制。

(二)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记录及培训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单位的一线实验动物人员很少甚至没有参加单位之外的学习培训。在材料中,参加过培训的单位年检材料明显优于未培训过单位的材料。专家建议,市动管办和实验动物行业协会,应该加大一线员工的培训学习,特别是在实验动物标准化、法制化管理方面的知识。

(三)部分实验动物单位的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制度流于形式,很多动物实验并未认真的按照伦理委员会要求、制度来执行,部分单位伦理委员会名单多年未进行更新,已经不能完全发挥伦理委员会的作用。同时,各家单位的伦理审查表形式多样,不能完全反应伦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专家组建议,可由市动管办牵头,组织专家重新设计统一的伦理审查表,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伦理审查表填写培训”会,强化单位伦理委员会的重要意义,督促各单位更新伦理委员会名单。

(四)部分单位委托进行实验动物废弃物处理的第三方单位不具备相关的资质和委托合同到期等问题,建议市科技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加强这一块工作的监管。

(五)大部分单位没有按照国家科技部的要求启用“国家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管理服务平台”开具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甚至部分单位还未在该平台注册。

在2016年度的年检工作中,专家组对本次年检会议的组织形式给以肯定,在今后工作中,一是将对许可证监督管理加大查处力度;二是督促实验动物持证单位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形成质量体系;三是根据专家对持证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督促其进行整改,开展好来年的管理服务及监督工作。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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